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种业法治保障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4-11-15 05:22:49 来源: sp20241115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性因素。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对种子法开展执法检查。12月28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分组审议。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推进依法治种

  种子质量优劣事关粮食生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报告指出,近年来,种子假冒行为更加隐蔽,网络平台非法销售种子明显增多,假劣种子、带病苗木坑农害农现象仍时有发生。分组审议中,多位委员强调,要加强种业执法,加大监管力度,维护种子市场秩序。

  “在培育研制新品种的情况下,打击假冒伪劣种子比打击一般的假冒伪劣日用商品意义更大。有的农民种了假种子、伪劣种子,一年基本上就是颗粒无收了,产生的危害性非常大。”万立骏委员指出,必须加强对假冒伪劣种子、林草植物及带病苗木这类和种子有关的犯罪行为加大打击的力度。

  段春华委员建议,加强基层种子质量监管力度,把住监管源头,强化对基层种子市场的监督管理,优化执法方式,增强执法能力,确保种子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和执法职责有效落实。同时,推进联合执法运行机制,加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知识产权等多个部门协同联动执法的力度,形成打击种业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行为的合力,并建立电商平台涉种交易追溯机制,确保种子网上交易安全。此外,还要做好涉种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的统一,为种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进一步完善以种子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对行政机关的罚款行为、种子鉴定行为、扣押行为等进行严格规范。”汤维建委员建议,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种子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大运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力度,善于通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督促依法行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狠抓落实加强执法检查成果运用

  结合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对进一步贯彻实施种子法提出7个方面21项具体措施。分组审议中,多位委员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推动落实,加强整改,真正使这些建议落地见效。

  “要明确整改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相关部门整改的情况,最后汇总在一个部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总之,必须要一盯到底,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切切实实让这种检查工作长出‘牙齿’。”景汉朝委员说。

  何新委员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同时,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有关部门加强整改。必要时,建议开展跟踪检查,形成监督闭环。

  “不能只有上半篇,没有下半篇。”吴晶委员建议相关部门要根据报告逐条梳理、逐项落实,把责任清单拉出来,整改要到位并及时全面反馈。人大要制定专门的计划,全面跟踪跟进、开展“回头看”,确保执法检查成果能够真正转化落实落地。

  杨永英委员建议通过建立意见建议反馈落实制度,确保报告提出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实、落细、落小,以“钉钉子精神”不折不扣抓好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进一步加大种子法普法宣传力度

  “由于学习宣传种子法还缺乏广度和深度,部分群众对种子法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对基本内容知之不多。”张太范委员建议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大种子法普法力度和覆盖面,促进生产经营者增强学法、守法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和能力,形成依法治种、依法兴种的良好氛围。

  “老百姓特别是农民,还是很重视种子问题的。但是种子法是个什么法?种子法规定了什么内容?违反了种子法怎么处罚?没有多少人能够回答出这些问题。”景汉朝认为,目前全社会对种子法的认识还远远不够,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农林业、重视种子、重视种子法的良好氛围。(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