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6 14:39:29 来源: sp20241116
备受社会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妇女、儿童案今天(10月11日)上午10时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这也是余华英第二次在这里接受审判。
2023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漏罪重审
被拐儿童从11名增至17名
据记者了解,法院所说的原判漏罪,指的是余华英涉嫌拐卖的儿童从11人增加到17人。记者独家获取了之前一审、二审的庭审画面,庭审中,余华英拐卖儿童的犯罪过程被详细披露。应该很难会想到,余华英贩卖的第一个孩子竟然是她的亲生儿子。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1岁时她与重庆男子王加文结婚,后生下一女。1992年,王加文涉嫌盗窃被抓后,余华英开始外出打工,并结识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而就是这个她的亲生骨肉,竟成了她和龚显良面对生活拮据时贩卖的第一个孩子。
辩护人:抱去邯郸的是哪个小孩?
被告人 余华英:第一次就是我自己生那个娃娃。
辩护人:你自己的儿子也抱去了邯郸。
被告人 余华英:是的。
检察员:这个小孩你后来见到过没有?
被告人 余华英:没有见过。
检察员:知不知道他现在的情况。
被告人 余华英:不知道,因为当时人家来抱的时候,也不讲是哪里的,他们是什么家庭也没有讲。
就这样,通过中间人,他们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送到了河北邯郸,换得了五千元报酬,也开启了他们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
审判长:你们是怎么商量要找小孩的,由谁去找?
被告人 余华英:龚显良负责找。
审判长:他负责找,你呢?
被告人 余华英:路上带,小娃娃哭喊我哄。
从1993年到2003年十年间,余华英和龚显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他们往往会选择在一个城市租房住一段时间,然后混入当地社会圈子,物色潜在目标。
贵州省都匀市的这座百子桥有着200多年的历史,是当地人祈福求子的地方,可就是在这座象征好运的桥边,余华英和龚显良拐走了当地人陈丙连的儿子。
用一根冰棒骗走5岁男孩
令其家庭破碎
陈丙连:当年小儿子就是在这里,这个亭子里面走丢的。
1994年7月19日,陈丙连在百子桥上摆摊做生意,因无人在家,她11岁的大儿子肖正涛带着5岁的弟弟肖正俊在百子桥附近玩耍,这时突然出现了三个陌生人,热情地递给孩子冰棒。
陈丙连:买冰棒给他吃,就拐走了。
几分钟的时间, 陈丙连的小儿子就被一根冰棒拐走了。
陈丙连:到处发寻人启事,车站发得多,火车站、汽车站到处去发。当时我才三十几岁,我儿子丢了三天,我头发全白完了。
此后二十余年,夫妻俩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寻找儿子,辗转福建、山东、广东多地,他们还将儿子的照片制作成扑克牌,只为能有一丁点儿子的下落,但始终杳无音信。
陈丙连:我在这里看,我们同行的马上把我叫住,他说你不能死啊,你死了你大儿子怎么办?你坚决不能死。
二十余年漫漫寻子路
男孩父亲抱憾离世
一想到自己还有一个儿子需要照顾,陈丙连放弃了轻生的想法。从此,夫妻俩一边照顾大儿子,一边寻找小儿子,在漫漫寻亲路上,陈丙连的丈夫遗憾离世。
陈丙连:我还有一个儿子找不着,我老头子死的时候都在心里不好受。我说你想不想小儿子,他说想有什么办法,我当然想了。他说你要慢慢地把小儿子叫小俊,把小俊找回来,我说好。
有5个家庭是两个孩子一起被拐走
一边是被拐走孩子的家庭陷入无尽的痛苦,另一边余华英和龚显良开始更加肆无忌惮、丧心病狂的犯案。在他们拐卖的儿童中,有高达5对是兄弟或者兄妹一起被拐走的。贵州都匀的修鞋匠罗兴珍的一双儿女——华兰和华白就是其中一对。
罗兴珍:余华英说的是华白卖了6000元,华兰卖了3000元。
公诉人:你有没有从都匀,将两姐弟带到邯郸去卖掉。
被告人 余华英:有。
公诉人:你将他们带到邯郸后,是找谁介绍出来卖的?
被告人 余华英:在喜娘家,小的在不在我不清楚,姐姐是通过喜娘介绍给她本村的一个亲戚。
罗兴珍:27年了,我一直都没有离开这儿。我的广告牌都烂了几张了。
27年里,罗兴珍为了等待自己的孩子回家,在都匀市长途客运站门口竖起寻亲的牌子,摆摊修鞋。而如今,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找到了华兰与华白。
而据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每次实施拐卖儿童活动的时候,还会把自己的女儿带在身边。利用孩子之间天然亲近感,拉近与被害人的关系。
检察员:余华英作案时还带着自己年幼的女儿,降低被拐儿童及亲属心理防备,为其实施拐骗提供有利条件。利用孩子之间天然亲近感,以一起玩为由将被害人拐走,利用年幼的女儿作为犯罪工具足见其险恶用心。
当年被拐卖儿童
亲手将“恶魔”送上法庭
据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他们每次作案时,瞄准的大多是父母整日在外工作,家中无人照顾的孩子。而这其中就包括杨妞花。
杨妞花:余华英,你还认识我吗?
余华英:我认识。
杨妞花:你叫余华英,我整整记了26年,我一直都记得的。
1990年出生于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的杨妞花,家里有父母、姐姐共四口人。在她5岁时,父母为了让她和姐姐能有更好的生活条件,举家搬到了贵阳,却没成想在贵阳遇到了人贩子余华英,毁了原本幸福的一家人。
1995年冬天,杨妞花家隔壁搬来了一对母女,阿姨说话很温柔,她的女儿年纪也和杨妞花相仿。这位阿姨经常趁杨妞花爸妈不在家的时候,带着女儿找她来玩。而这位看似温柔的阿姨正是余华英。
杨妞花:她一直温柔地问我想要什么东西,想不想要吃的用的,问了好多。最后她问我想要什么的时候,我想了一下,我最需要的是织毛衣的签子。
随后的十几天时间里,余华英和杨妞花一家迅速熟络起来。一天余华英提出要带杨妞花去买织毛衣的签子。杨妞花没有多想,就跟随余华英一起坐车外出。而等俩人上车之后,曾经温柔的阿姨却忽然换了另外一副面孔。
杨妞花:她瞪着我,她的三角眼能把黑眼珠盖上,尤其是她用大的声音恐吓我的时候,我就觉得很恐怖,所以我记住了她的长相。
1995年冬天,余华英以3500元钱的价格,通过中间人把杨妞花卖给了河北邯郸一户姓李的人家。但她一直记得在贵州的父母和姐姐,以及曾经的那些温暖记忆。
22岁时,杨妞花组建了自己的家庭,生了三个可爱的儿女,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她深刻体会到了为人父母对子女深沉的爱,也再次唤起了杨妞花寻找父母的渴望。2012年,她决定寻找家人,联系志愿者、发布寻亲信息、采血入DNA库。
2021年3月,她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寻亲视频,被堂妹和表姐刷到,也终于联系上了自己的亲姐姐。
杨妞花:本来我计划了好多,如果我能找到家,我回去是什么样的。我在没有找家的时候,我还跟我老公说了,如果说我家经济不好,我找到家要把父母接到我们这儿住。我还想着,我回去了,我要给我妈妈拉一箱的护肤品,然后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然而,正当杨妞花满怀期待准备回家认亲时,姐姐却告诉她,在她被拐走后一年,父亲就积郁成疾去世了,1998年,精神备受打击的母亲也去世了。
杨妞花:姐姐说爸爸妈妈去世了,挂完电话我就一直在那,手是抖的。我又听我家人描述,我丢了之后,他们背着棉被住在火车站、汽车站,然后一直在找我,从来没放弃过找我。我爸爸天天就是找不到我,他也不工作了,他回去天天喝酒,又爱喝酒又爱算卦。他只要去算卦,他就问,你帮我看看我们家妞花在哪。
妈妈精神不正常了,有的时候吃饭她会多放一双筷子和碗。有一次晚上的时候突然找不到妈妈了,等大家找到她的时候,她在山上。我当时就很奇怪,我说妈妈为什么会跑到山上,然后姐姐就哭了,姐姐说因为妈妈说,她听到你在山上喊她。
杨妞花的姐姐小学四年级就辍学被寄养在奶奶家,很小的年纪就外出打工,连她们老家的房子都因为年久失修被风吹塌了。杨妞花发誓,一定要找到当年拐卖她的人,让她受到法律的制裁。
2022年6月,杨妞花来到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报案,警方随后立案进行侦查。根据杨妞花提供的线索,贵阳警方在邯郸找到了曾经拐卖杨妞花时的中间人王某,王某供述了有关余华英的线索,并交代了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的情况。2022年6月29日,贵阳警方对余华英开展网上追逃,同年6月30日,余华英在重庆市大足区被当地警方抓获。
杨妞花:我清楚地记得余华英打我,她在哪个角落打的,怎么打的我都清楚记得,我永远都不会记错的,我为什么能记住她的长相,就是因为这些东西。她好像低估了我一个5岁孩子的记忆,我记得她的长相,并且记着她的名字。
正义虽迟但到
被捕后更多犯罪细节曝光
2022年余华英落网时,她的同伙龚显良已于2002年去世,然而公安机关发现,龚显良的去世并没有让余华英收手。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拐卖儿童作案时被抓,但当时她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8年。
审判长:你被抓的时候用的张芸的名字,你为什么不用自己真实的名字?
余华英:自己有点害怕,就用的假名字。
审判长:自己怕什么?
余华英:我也说不清自己怕什么,反正有点怕那种感觉。
2022年余华英再次被捕,她罪恶的过往也不断被揭开。
罗兴珍:你要把孩子拿去赚钱,搞得别人家破人亡,有些气得疯疯癫癫的。
杨妞花:我们全村人见证了我们家从一个幸福的家庭到落魄到房屋倒塌家破人亡。
检察员:何长洪的父母为了寻找孩子20多年颠沛流离、倾家荡产;胡华北的母亲为等待寻找孩子苦守修鞋摊27年,盼望奇迹出现;杨妞花的父母在孩子被拐后不到三年就相继含恨去世。对被拐儿童来说也是一生的噩梦,他们在幼小的年龄就被迫离开亲人的怀抱,与自己熟悉的环境分离,成为一生都无法治愈的创伤。
2023年9月18日,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余华英认为量刑过重,当庭表示上诉。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余华英:请法院允许我在此处对受害人做出一个深深的歉意,我可以站起来鞠个躬吗?
审判员:可以。
余华英:对不起。
杨妞花:我不需要余华英的道歉。我1990年出生,1995年的时候就已经被拐卖到河北邯郸,我13岁辍学,13岁出去打工,现在60岁的余华英依然可以拿出纸,在上面清楚地念出她自己的诉求。但是因为余华英拐走了我,导致我小学六年级没有毕业,我的姐姐现在她连所有的字都认不全,这都是余华英一手造成的。
能不能把我父母的生命还给我?所以我恳求一定要严判余华英,还我和我们台下所有受害家庭一个公道。
在司法审判的同时,公安机关始终没有停止对余华英的调查。就在二审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又发现了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其他儿童的犯罪事实。2024年1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重审余华英拐卖儿童案
“罪无遗漏”体现司法公正
重审是一个怎样的法律程序?会不会对余华英的量刑造成影响?如果不发回重审,而是直接二审中对新发现的犯罪事实进行审判,可以吗?对于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程雷:发回重审从名字上大家都能听出来,它是一个重新审判的过程。是又出现了新的事实,比如说她到底是拐卖了17名儿童,还是只拐卖11名儿童?在事实上是有争议的,需要通过严格的审判程序重新去查明。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那发回重审后,案件将经历怎样的法律程序呢?和之前的一审是否有区别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程雷:重审后案子又回到了一审的过程,一审结束以后被告人还有上诉的权利,检察机关有抗诉的权利。又重新开始了这么一次过程。重新审判,一审法院应该更换合议庭,原来的审判人员都不能参加新的合议庭。
有网友提到,新发现的犯罪事实直接在二审中进行审理,是否可以呢?是否不用发回重审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程雷:二审法院它要考虑到如果不发回重审,在二审当中可以把这个案子了结了。但是其实对被告人而言的话,对新的事实她实际上没有上诉权了,也就剥夺了她的上诉权,所以发回重审对查明事实和保障被告人她的上诉权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发回重审后,对被告人的量刑是否有影响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程雷:取决于法庭的证据的调查和法律的适用,不排除这种最后的定罪量刑的刑期发生变化。但是总体上看这个案子,其实已经用到了最高刑,然后附加刑也是没收个人财产,其实已经是顶格在适用了。
另外,还有网友提到,余华英一审已经被判处死刑,这已经是最高刑罚了,还有必要发回重审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程雷:可能很多人觉得这种案子都已经顶格适用法定刑了,为什么因为发现了新的事实要重审?其实一次审判不仅是对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宣判,也是对被害人权益的一种抚慰和补偿。第一次审判的时候,只对11名被害人的权利进行了抚慰和救济。但是又发现了6名被拐卖的儿童,这6名被拐卖的儿童及其家庭,他们因为犯罪遭受的损害也应该进行补偿和救济。所以这次新的审判把他们追加进来,使他们实现公正,所有的被害人及其家庭都应该从审判当中获得正义。能够救济更多的被害人受到的损害和权利受到的侵害,然后让更多被害家庭受到的冤屈得到伸张,也更加严格地遵循了我们的法定程序原则。
(总台央视记者 张李彬 曾晓蕾 常杨 张译丹 邹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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