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平台建机制 促转化重实效

发布时间:2024-11-16 17:49:41 来源: sp20241116

原标题:搭平台建机制 促转化重实效

转化平台是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关键环节,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受到重视,但其运转能否灵活有效?“需要因地制宜的机制建设。”天津理工大学二级教授陈民芳通过自己以专利入股方式成立公司的案例告诉记者,“如果不是学校搭建平台并不断支持推动,我的专利技术大概还停留在实验室阶段。”

镁合金质量轻,与人体骨组织的力学和生物相容性好,可被体液腐蚀降解。陈民芳团队设计制备出了满足骨折内固定临床使用要求的镁合金,有望成为填补国内空白的高强韧和可控腐蚀降解的骨折内固定材料。该专利吸引了一家生物材料企业前来洽谈合作。

2022年底,在学校支持协调下,陈民芳团队以专利技术作价总投资20%入股的方式,与该企业合作成立了新材料公司,并进一步共同开发了颅颌面骨修复用系列板钉产品。这也是天津市首个市属高校专家以专利入股方式成立公司的案例。

在陈民芳团队以专利作价入股成立公司的带动下,天津理工大学研究新型水系锌碘电池技术的袁志好教授团队,同样以作价入股方式,与企业合作成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其中专利资产评估510万元。目前,袁志好团队已与几家储能电池领域的头部企业达成合作意向。

“天津理工大学是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试点高校,在打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堵点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鼓励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稳定机制,即以‘赋权改革+作价入股’的形式,打造出一条科技成果转化的‘高速路’。”天津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刘东志说。

曾经,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国有资产审批流程繁复,作价入股等知识产权转移过程运转效率低下等问题,让科研人员难以享受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收益,科技成果转化缺乏动力。2022年,天津理工大学开展了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综合试点建设,出台了系列文件,积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让流程更加简便易行,大幅提升了转化效率。

按照优化后的工作流程,科研人员利用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由成果完成人向学校技术转移中心提出申请,同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成果价值后,成果完成人享有90%所有权并以个人身份入股成立新公司,学校享有10%所有权并以原价转让退出,完成成果作价入股。最终,成果完成人获得股权,学校获得资金收益。

通过“赋权改革+作价入股”改革,天津理工大学初步形成了基于产权激励下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新模式,推动了更多高质量科技成果的产出,学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金额持续增加,从2020年的100多万元,增加到2023年的近1000万元。学校还创新校企合作通道,建立校企校内联合研究平台,推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应用—成果转化”全过程衔接,实现科技成果供给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

对此,天津市科技局局长朱玉兵表示,天津理工大学在多措并举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探索出了多元化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记者 董山峰 刘茜)

(责编:李昉、李依环)